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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环境应急信访与监测科)

发布时间: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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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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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州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州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和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监督实施核与辐射的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全州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按规定权限承担核技术利用和输变电等电磁辐射装置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同时”监管和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州辐射环境执法,负责全州辐射安全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承担州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我州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州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及后续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市)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局机关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牵头协调指导全州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承担全州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承担州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统一规划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价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警预测,制定并实施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责任编辑: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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