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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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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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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八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2016年医疗废物产生量7.22万吨,其中规范处置仅4.77万吨。

责任单位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杨继雄

联系电话

0837-2828171

整改目标

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到2020年全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1500/年。

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加快推进我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1)马尔康市:《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涉及马尔康建设处理1000/年规模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由马尔康市调整至茂县建设。

2)茂县:2019年底前建成茂县500/年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和由马尔康调整至茂县1000/年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2.对全州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20186月底前对各县(市)、州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题培训。组织专家和执法人员,201812月底前对7县(市)进行督查指导,201912月底前完成督查指导全覆盖。对全州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经请示环境保护厅同意将马尔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调整至茂县建设,并与茂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合并。经阿坝州发展改革委核准,合并后的茂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1500/年。项目于2018年建设完成,于2018824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19年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该处置中心投入运行,并与阿坝州12个县(市)共174家医疗机构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为医疗机构妥善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范围及处置量呈逐渐增长趋势。

3.阿坝州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和全覆盖的医疗废物管理督查。

责任编辑: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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