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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生态环境局做好“四件事”力推饮用水源地保护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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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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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川县严格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围绕“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目标,做好“四件事”,分类、分批完成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截至目前,实现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2个乡镇44个行政村5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全覆盖。


坚持“以上率下”,组织保障到位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金川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格局。制发《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召开金川县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题工作会10次、业务工作安排会20次。通过县级自筹向上争取等方式,积极争取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资金2330万元。严格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同时,结合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将每个水源地基本情况归纳整理并逐年补充完善。

加大“巡查监管”,动态管控到位。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定期开展常规采样、监测分析,监测数据显示水质均符合Ⅲ类以上标准,达标率100%。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检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坚持每季度对2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结合巡查情况拟定《金川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察问题清单》,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即知即改、立即整改,进一步压实管理主体责任,为后续扎实推进水源地保护管理奠定基础。

把牢“严实环节”,全域覆盖到位。通过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清理整治违法项目,全面完成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划、立、治”工作,覆盖率100%。对保护区界限进行全面勘测设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界标323个,安装水源地宣传牌172个、道路警示牌27个、围栏27126米、垃圾桶28个,恢复水源地周边植被176亩,新建垃圾分类收集池9个、垃圾焚烧池9个、人畜便桥10座、畜禽饮水池7座。近年来,编制完善《金川县15个乡镇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报告》《金川县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为规范化监管饮水源地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到位。充分发挥饮用水源地周边宣传牌作用,通过张贴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引导周边群众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意识。结合生态环境考核、常态督查检查、联合执法监管等工作,深入22个乡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宣讲4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充分利用“6.5环境日”“3.22世界水日”、全国节水周、微信公众号、橱窗展板等平台,创办宣传园地3个,推送饮用水源保护相关信息20条,接受群众咨询10次,解答群众疑问10条。


责任编辑: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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